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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大山西涌流域治理的河长制实践——基于整体性治理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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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流是三角洲城市最重要的自然要素,也是人类活动的重要空间。笔者通过实地访谈和文献资料收集方法,对广州市番禺区大山西涌流域治理案例进行分析,在整体性治理框架下剖析河长制的运作机制以及基层政府与居民的联动。从根本上说,整体治理理论以满足公共需求的价值取向构建整体政府,从而达到公共治理的目的。河长制作为整体性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践中存在两大问题:其一是水环境治理主体仍然以各级政府部门为主,难以有效调动区域公众、社会的参与;其二是河长制的信息化体系尚未健全。笔者提出,河长制要进一步建立河长主导、部门联动、区域流域协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治理的工作机制,以实现整体性治理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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