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系统整理松花江污染事件的起因和演化基础上,本文分别论述了在松花江污染事件中所反映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企业环境后评价问题、在横向和纵向上的环境保护监管体制问题、国内环境应急制度建设问题以及公众利益保障机制缺失问题。
社会主义法制,研究报告,中国,2006
常纪文: 2001年7月~2003年6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博士后研究,现为国家特邀国土资源监察专员、中国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授,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