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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政府规章立法“横向重复”问题考察——以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省级规章立法为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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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构成我国地方立法体制的重要部分。作为对经由地方执法实践所产生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衍生问题的回应,多个省份通过省政府规章的方式对其进行了总则式规定。在缺乏上位规范作为参照的情况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总则式规章提供了观察地方立法之横向重复问题的合适素材。以上述省级政府规章为研究素材,通过进行章节和条文内容方面的对比统计,发现在缺乏统一上位规范的情况下,地方立法的横向重复问题依然突出。这一现象意味着,地方行政立法的试验主义功能实际上无法得到很好的发挥。“向经济发展先进地区进行制度学习”的观念和行政立法实践反而使地方立法权下放这一做法成为扩大经济发达地区与相对落后地区差距的因素,地方立法权下放的制度设计逻辑(以地方制度要素领域之创新弥补该地其他经济发展要素之相对缺乏)无法实现,甚或走向了其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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