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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参与法治社会建设的郑州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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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其中法治社会建设则是法治国家建设中的关键一环。当前,法治社会已经作为相对独立的内容,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一同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社会组织作为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社会治理共同体为目标,以开展自治为原点,与政府形成互为补充的关系,有利于弥合国家、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沟壑,从而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积极力量。当前,社会组织参与郑州法治社会建设已经走过初始阶段,并形成了一定的经验做法,逐步迈向多元主体共治、服务形式创新的纵深发展阶段。但也存在认识还不到位、能力有待提高、领域仍需丰富等问题。未来,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内在动力、完善制度保障、优化治理环境,合力推动社会组织参与郑州法治社会建设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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