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海洋国际合作已经进入了以海洋法律法规为基础的国际社会共商共治时期。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为法律制度框架,以联合国及其机构、主权国家政府机构、非政府组织及跨国公司等为行为主体,以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上安全、海洋科学研究、海洋文化交流等为主要合作内容的海洋国际合作与治理体系已经形成。推进海洋国际合作与治理成为全球普遍共识;合作渠道不断完善,形成了多层次海洋合作模式和机制;合作广度和深度持续拓展,实现了覆盖部门合作和战略合作的海洋务实国际合作。以中国、美国和欧盟为代表的全球主要经济体开展高层对话、实施行动计划,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上执法、港口与海运合作方面进行了有益实践。以联合国为代表的国际组织致力于实现海洋可持续发展,在海洋信息交换与传播、海洋观测预报与防灾减灾等领域积极推动国际海洋治理。2021年,中国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2022年,第二届联合国海洋大会聚焦“海洋科学促进可持续发展十年”,欧盟发布了关于海洋治理的联合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