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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标准引领作用 大力推进长三角医药流通企业“多仓协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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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药品流通行业由分散化向集中、透明、规范转型升级,药品多仓协同运营是大势所趋,也是对药品供应链模式创新与应用的重要探索。由于国内尚未出台针对药品跨省域多仓协同运营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国家法律或法规层面尚未给予跨省域多仓协同法律地位,亦未明确管理路径。沪苏浙皖一市三省药品检查机构共同编制团体标准《药品多仓协同运营管理规范》,在长三角范围内形成管理共识,不仅实现了全国性药品流通企业在长三角范围内提高医药储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的先行先试,也为全国其他区域医药流通一体化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并在该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为全国性的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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