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主体工程。浙江省绍兴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实施共同富裕制度体系建设行动、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便民利企行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行动、行政争议预防化解靶向治理行动、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五大行动”为牵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未来,应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改革创新,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人权保障,涉外法治,数字中国
浙江省绍兴市司法局课题组: 项目组负责人:丁新潮,浙江省绍兴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宋亮,浙江省绍兴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项目组成员:钱申玉,中共绍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处长;田玲燕,浙江省绍兴市司法局法治调研督察处副处长。执笔人:钱申玉、田玲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