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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容性发展理念下社会保障权益配置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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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不同的视角探讨包容性发展理念下的社会保障及服务。首先,从再分配机制的内生性结构来看,社会保障与税收是实现社会收入再分配的两大关键制度工具。采用新的社会福利目标函数中动态的税率结构及收入再分配的优化指标,对税收与社会保障收入再分配的调节作用进行系统性和层级性度量。度量结果显示,两者的系统性调节效应呈现平稳性和有效性;从结构性的收入再分配调节效应来看,无论是平稳性还是有效性,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都弱于税收政策。同时,从国家维度的税收工具与社会维度的社会保障工具的视角切入,以其对收入再分配的效应为尺度,提出了两者之间的“双调”作用及未来社会保障制度对收入的动态提升空间。

其次,从社会资源配置的尺度上看,财政支出结构直接关系到政府动员社会公共资源的程度,是能否实现基本公共产品及服务均等化的关键性动态制度安排。从经济、社会及政治三维框架下的不同情境来系统性地分析不同区域的城乡社会保障在既有财政体制下突破城乡隔离的非均衡性发展困境,而走向“共建共享”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及服务的公平性均衡状况。

最后,中国现代化社会转型秩序的形成逻辑起点是基于制度的供给逻辑,但同时亦是国家在现代化变迁中角色动态转换和智能的结构性调整框架的显现。“三权”的保留使以社会保障为核心的收入再分配制度表现为“逆向再分配”效应,更使得贫富阶层两端表现为极化的“马太效应”,在收入再分配领域形成社会保障权利分配失衡、社会风险分配紊乱、社会保障及服务分配失序的社会转型秩序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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