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首先从DPID第15条的“历史遗留问题”、规则演进与责任豁免、“权利”与“禁令”的实质之争等内容探讨了从DPID到GDPR:历史沿革与理论争议;其次从“脱离自动化决策权”非“获解释权”之补强、“脱离自动化决策权”不与“被遗忘权”混同、GDPR权利体系重构:回归序言第71条等内容探讨了三权并立的联动体系;最后从去场景化适用:破除传统人工智能二分法、有限豁免:自甘风险让位于社会责任、超越GDPR:保护人类自主性的额外可能等内容探讨了去场景化适用与法益衡量。
唐林垚: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商法界论集》副主编。入选北京市法学会第二批“百名法学青年英才”。日本东北大学法学博士(2018)、清华大学法学博士(2018)、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文学硕士(2013)。在《法学家》《法学评论》《现代法学》《东方法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探索与争鸣》等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数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2项)、中国博士后面上资助项目、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项目等,参与“上海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条例”等立法工作,多篇立法建议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荣获第三届王保树优秀博士论文奖、第八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提名奖、第八届“新兴权利与法治中国”全国征文一等奖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