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检察官研讨班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指出相较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事司法需求和司法工作实际,民事诉讼监督还比较薄弱。在依法能动履职背景下,民事检察依职权监督成为提升民事检察监督工作质效的关键环节。民事检察依职权监督对于推进民事检察工作现代化、促进四大检察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回应社会和人民群众关切等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当前民事检察依职权监督还存在监督积极性不够强、参与社会治理成效不显著、监督深入性不足等问题亟待解决。对此,应当从思想观念的修正、规则体系的完善及长效机制的构建等路径进行深入探索,全面提升民事检察依职权监督的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