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生态文明建设需要依托明确的目标指引和方法路径,牢牢把握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任务及需要处理好的重大关系。近年来,我国在污染防治、绿色低碳发展、生态保护修复、环境风险管控以及生态环境立法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并在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贯彻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新时代新征程上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做出重大部署,明确提出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应当统筹循环经济与生态保护、污染攻坚与联动防治、生态恢复与损害修复、外部规制与内部激励等若干重大关系,妥善解决绿色转型成本过高、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不健全等现实问题。我国应当坚持以国家“江河战略”推动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以新质生产力推动绿色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气候变化应对协同治理体系等,推进“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整体规划布局,为美丽中国建设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