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是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是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在内的参与GDP创造的基本经济单元。市场主体发展效益的不断增强,也在持续强化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根基和韧性。本章通过测评区域市场主体发展效益水平来衡量地区市场主体的综合实力。
刘晓惠: 现任职于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长期从事区域经济、开放经济、高质量发展等相关研究。主持完成《全面开放格局下陕西对外贸易优化升级的路径与对策研究》等省级课题3项,参与多项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省社科基金课题等项目研究;在《宁夏社会科学》《西安财经学院学报》《区域经济评论》《开发研究》《陕西日报》等重要刊物发表论文多篇;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奖项。同时积极参与地方经济发展,注重成果应用,近20篇咨询建议获得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