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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区域金融稳定指数构建与分析——区制状态分析、差异测度与时空变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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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在省域金融稳定指数的基础上构建了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区域金融稳定指数,并对区域金融稳定指数进行了区制状态分析、差异测度与时空变化分析,得出了以下结论。第一,利用马尔可夫区制转换模型将区域金融稳定指数划分至“低稳定”和“高稳定”两个区制,发现:我国区域金融稳定指数处于“高稳定”区制的时间比处于“低稳定”区制的时间长,并且不易转移至“低稳定”区制中;各区域的金融稳定指数所处区制基本同步,与宏观金融稳定状况基本一致,各区域金融稳定均受宏微观金融稳定因素的影响,省域金融稳定因素不同是区域所处区制产生差异的原因。第二,通过泰尔指数对区域金融稳定指数的差异进行分解,发现:全国及各区域金融稳定性的总体差异较小,东部地区的金融稳定对于全国金融稳定具有决定性意义;并且金融稳定指数区域内差异的贡献度较大,在总差异中占据主导地位。第三,中国四大区域的金融稳定指数在整体发展水平、省份间差异、极化程度等方面表现出了随时间波动的演进特征,中部地区的金融稳定指数在研究期内波动较大;在研究期内区域金融稳定指数在空间上是分散的,差异较大;各区域内部在研究期内基本表现出了一定的局部空间集聚特征,大多表现为极化效应和落后过渡;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也都呈现一定的空间分异演变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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