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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治理中个人信息保护的可行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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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治理中个人信息保护需多方面发力。理念上,要实现保护范式转型,平衡相关利益,坚持科学防范,超越知情同意规则。权利保障方面,重塑个人信息权利,包括完善自决权制度设计、引入财产权利、保护隐私权益。风险防范上,综合分析安全风险,建立评估和管理机制,构建民主参与机制、提高监管能力、推进新体制实施、加强信息化保护。技术规制上,探索新技术下的保护模型和公私合作模式,明确规制重点,运用隐私计算技术。同时,健全政府和企业相关制度,加强公法与私法互动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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