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将行政执法权重新配置并下放到乡镇、街道,该综合执法改革与基层执法的特殊场域相契合,有着突出的意义与价值,回应了基层执法的现实需要。经过四个阶段的演变,北京市形成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典型治理措施,并创新了综合治理模式,改革取得了较大成效。为进一步提升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效能,有必要推进其法治化进程。具体包括:科学配置执法权力、优化体制机制、规范执法过程、提升执法能力以及完善监督救济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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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斌: 胡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法学。
张诗尧: 张诗尧,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2023级宪法与行政法学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法学。
邢芳洲: 邢芳洲,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2023级宪法与行政法学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