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行政权是应对紧急状态的必需权力;不同宪政体制下紧急行政权的内容不尽相同,但有着自己的逻辑结构;紧急行政权的设置与行使应当而且必须受到法律的规制;规制紧急行政权需要采取各种措施,同时要注意各种价值的平衡。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研究,中国
江必新: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