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适度回馈制度在整个志愿服务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具体指为了最大限度地调动志愿者的服务热情、提高志愿者的服务质量,通过在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采取一定的措施回馈在志愿服务中表现优秀的志愿者,最终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可持续发展。综观国际,很多国家都已形成较为成熟的志愿服务适度回馈制度,但在我国该领域立法仍有较大的进步空间。本报告拟从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丰富社会参与渠道以及加强立法保障的视角出发,尝试对志愿服务适度回馈制度法治化路径展开探讨。本报告主要包括5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志愿服务适度回馈制度的基本情况进行简单介绍,包括基本概念、主要特点以及演变过程。第二部分重点论证了将适度回馈纳入志愿服务的理据和契机,包括正当性基础、内在精神的统一以及与未来发展趋势的契合。第三部分介绍了我国现有的志愿服务适度回馈制度的缺陷,主要从理论、规范以及执行三个层面展开。考虑到国外已有一些较为成熟的经验,因此第四部分专门介绍域外志愿服务回馈的一些经验,以及在比较学习之后得到的一些启发和思考。第五部分是探索我国志愿服务适度回馈制度法治化路径,主要从政府职能、社会参与和立法调整三个视角展开,突出行政法学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