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细页面

新时代唯物辩证法“合理形态”的生成及其意义——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思想方法论的反思
在线阅读 收藏

唯物辩证法作为无产阶级变革社会的理论武器,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理论形态和理论功用。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它的“合理形态”是“否定辩证法”;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它的“合理形态”是“建设辩证法”。与此相应,前者倚重于“矛盾斗争性”的作用,后者则倚重于“矛盾统一性”的作用。过去,我国在运用唯物辩证法时曾出现重大失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没有适时地从“否定辩证法”向“建设辩证法”转变,以致过分重视“矛盾斗争性”的作用。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充分认识“建设辩证法”的理论形态,重视“矛盾统一性”的作用,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帮助中心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