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作为社会工作的发祥地,自1601年《伊丽莎白济贫法》(Elizabethan Poor Law)确立政府济贫责任以来,历经四个多世纪的制度演进与实践探索,针对不同时期的社会问题,逐步形成“制度化”与“专业化”双轨融合的发展路径。在当前阶段,英国社会工作主要聚焦儿童和青少年服务、残障人士服务、心理健康服务、老年服务及长期照护等四大核心领域,建立起以法律体系为支撑、多元主体协同参与、专业社工主导服务的综合机制。然而,其实践也面临寄养资源供需失衡、残障人士就业不平等、心理健康服务资源紧张等结构性挑战。总体而言,英国在政策法规的动态适应、专业教育与职业体系的深度融合、多元协同的服务供给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展现出社会工作制度建设与服务体系创新的高度成熟性与协调性,为探索社会工作持续发展路径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基础与多维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