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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益诉讼食品安全领域的惩罚性赔偿性质研究——以SH集中管辖基层检察机关实践为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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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检察公益诉讼作为公共利益保护的重要机制,在食品安全领域发挥着独特作用。惩罚性赔偿作为该领域公益诉讼的典型责任形式,其性质界定长期存在争议,直接影响制度功能的实现。本报告以基层检察机关实践为样本,通过实证分析揭示当前惩罚性赔偿在适用中的实践困境,从法理基础与制度功能出发,论证其公共属性的本质特征,并提出完善路径。研究发现,食品安全领域检察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具有“公私法融合”的复合属性,其核心功能在于预防公共利益受损,需通过立法完善与实践优化实现制度效能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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