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细页面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加强文化产权交易和艺术品交易管理的意见
在线阅读 收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2011年12月,中共中央宣传部 商务部 文化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公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加强文化产权交易和艺术品交易管理的意见》(中宣发[2011]49号)。该意见对文化产权交易的概念、文化产权交易的范围、文化产权交易所进行了定义,制定了文交所的总体发展原则,给出了新设立文交所的基本条件和审批流程,明确了清理整顿的主管机构,同时将深圳文交所和上海文交所列为国家试点允许其先行先试,意见为加强文化产权交易和艺术品交易管理做出了具体指导和说明。

帮助中心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