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东省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方面取得明显进展。本文探讨了广东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机制建设、“公众意见征询委员会”的制度创新、“参与式预算”的模式探索等方面的具体做法与成效,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进一步深化公众参与建设,需要明确重大民生决策的判定标准,提高对群众政治诉求的回应性,增强政府官员的群众路线意识。
社会主义法制,研究报告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 项目组负责人: 田禾,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项目组成员: 陈欣新、吕艳滨、刘小妹、李霞、王红艳、周方冶、王小梅、栗燕杰。执笔人: 周方冶, 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