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李怀亮案”个案分析来看,“疑罪从无”难存在的原因有多种。河南司法机关坚持以个案公正促进司法公正,建立健全案件认同及其配套机制,并依据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对李怀亮做出证据不足的无罪判决。应当着重从个案公正的认同机制、疑罪处理对接机制,以及相关配套保障机制等方面,探索破解“疑罪从无”难的实现路径。
社会主义法制,研究报告,河南省,2014
郑金玉: 郑金玉,副教授,法学博士,河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姚显森: 姚显森,法学博士,河南大学法学院校聘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