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的既定法律框架下,河南在制度层面虽有细化和发展,但总体上存在制度不合理、标准低、范围窄、效果差、程序不完善、救济途径少等不足。鉴于我国土地制度的现状与河南未来发展趋势,应不断完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包括依法确立完全补偿原则,扩大补偿范围,完善征地补偿安置程序,建立统一的征地补偿安置纠纷立案标准等。
社会主义法制,研究报告,河南省,2014
田土城: 田土城,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民商法学
郭少飞: 河南师范大学副教授、法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