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产转让指的是什么?我认为指的是转让企业资产存量或者资产的所有权。能否把企业经营权的转让也理解为企业资产转让?当然不能这样理解。因为企业经营权是从企业资产所有权那里派生出来的权利,经营权(资产占用、支配、经营)的经济学本义不包括资产处理权内容。在我国企业实行两权分离的今天,如果国有企业得不到主管局(所有者)的批准,经营者无权处置企业资产,就不能把经营权的转让与企业资产转让等同起来,如果把二者等同起来,就难以使国家财产的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分开,这不仅会引起理论上的混乱,而且也为我国现行的经济体制所不允许。
孙耀川: 1938年生,1964年大学本科政治经济学专业毕业,同年7月分配到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工作。1993年在辽宁社会科学院评为研究员,1994~1998年曾任辽宁省社科系列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委,现已退休。在职期间主要从事经济研究工作,曾主持国家科研课题和省级课题多项。主编《国内统一市场研究》《辽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两部专著。早期代表作有《关于发展辽宁柞蚕生产调查》《苏玉兰个体畜牧业专业户调查》《饲养农业户的性质与特点》《试论畜牧业专业化与社会化经营》《健全服务网络 加快畜牧业社会化》,中期代表作有《论社会主义统一市场形成的几个问题》《培育市场体系的几个问题》《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实现统一问题》《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按劳分配的统一问题》,晚期代表作有《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正确处理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的关系》《改革的既定目标: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