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作为影响双方能源互利合作的消极因素则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当前俄罗斯的国家能源政策尚不够稳定、透明,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另一个是亚太地区国家在解决具体的能源合作问题时存在过度政治化的倾向。但无论对亚太地区的能源进口国来说,还是对俄罗斯来说,继续扩大能源合作的意愿与现实条件都已经具备。随着俄罗斯东部地区资源开发的步伐加快,俄罗斯在充分满足本国能源需求的同时,其维护亚太地区能源安全的能力也会显著增强。
俄罗斯,世界能源体系,对外能源关系,国际能源安全,能源合作
陈小沁: 1970年生,籍贯湖北钟祥,1996年毕业于俄罗斯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获政治学硕士学位,2006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国际能源战略研究中心区域能源发展部主任,主要从事能源安全、中俄关系等方面的教学与科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