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资料揭示的法律人和普通人对法治的认知异同,一定程度上显示出上海法治的阶段,并对上海法治的类型有所启示。上海法治尚处在初级阶段,同时上海法治发展水平与国内其他地区相比又居于先进之列。上海法治的类型在历史进程中逐步呈现和形成,法律人与普通人的互动是法治类型强有力的影响因素,各种解纷方式特别是诉讼和调解的区隔和连接是法治类型的重要侧面。法治的阶段和类型是两个互不相同但又密切关联的问题,它们又与社会结构有着紧密关系。
研究报告,2012,社会主义法制,上海市
刘长秋: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邓少岭: 法学博士,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法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