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法理学界主要围绕一些与中国法治建设“持续发展”密切相关的基础性理论问题,展开更深入的研究,同时有针对性地在相关领域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改革建议。由于相当数量的中青年学者不满足囿于“老生常谈”的题目和传统领域,向边缘学科、交叉领域探索,所以客观上也形成了法理学研究在关注焦点问题的同时,呈现较强“发散性”的特点。文章主要阐述2002年法理学的研究状况。
社会主义法制,研究报告,中国,2002
陈欣新: 暂无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