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很长时间里, 性骚扰问题在受害者看来, 是个无以命名、难以启齿的隐痛, 针对性骚扰的公开行动几乎没有听闻; 在公共舆论方面, 这是个花边新闻, 不登大雅之堂, 严肃的媒体不予关注; 在学术研究领域, 甚至在妇女研究中都处于边缘; 在法律界, 要不要立法的争论始终没有停止, 更权威的声音是, 性骚扰是个不重要的、只导致轻微伤害的行为, 没有专门立法的必要; 在社会组织和机构看来, 性骚扰在很大程度上又是个有失严肃的话题, 根本提不到议事日程。2000 年, 著名的“中国第一例性骚扰诉讼案” 出现后, 绝大部分社会组织, 包括NGO和妇女组织都保持沉默, 对性骚扰的抗争几乎完全成为受害者个人的孤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