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是新一届江苏地方人大工作的开局之年。针对地方建设的实际需要,江苏省地方各级人大依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权,在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和发展。
社会主义法制,法制建设,研究报告,江苏省
屠振宇: 屠振宇,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