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针对《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的主体部分: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防治燃烧高污染燃料产生的大气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废气、油烟和恶臭气体污染,防治机动车船排放污染等五个方面的重点制度进行了实效性评估。
社会主义法制,法制建设,研究报告,江苏省
立法后评估项目组: 暂无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