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选举法》中有关于司法程序的规定,包括对相关争议之决定提起司法上诉,对选举中刑事违法及其他违法(轻微违反)行为的界定及处罚、对诉讼制度的特别规定等。关于司法程序的规定,是《立法会选举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是确保选举公正、廉洁的重要机制。在本章中,作者分别介绍了提起司法程序的主题,诉讼制度的特别规定以及投票和核算之司法上诉。
赵向阳: 0
1986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宪法学硕士学位。现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顾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一国两制”法律研究所研究员,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出版专著《当代资本主义国家政治体制纵论》(主编)、《艰难的跋涉——政治体制与民主建设的曲折历程》等十余部,在内地及澳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数十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