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各级政府积极探索,起草和发布了一系列有利于公益事业的扶持政策。在中央层面, 民政部颁布了针对社会组织的三条管理新规,进一步规范了各类公益活动主体的行为。同时,中央财政首次拨付2亿专门款项用于购买社会组织服务, 开始了中央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尝试;在地方层面,11个省市于2012年出台了民政“十二五”规划,慈善事业建设在其中成为了重要内容;6个省市初步拟定了慈善事业发展纲要或条例,10个省级行政区在社会组织直接登记上进行了试点这些创新和尝试都为中国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开辟了空间。
公用事业,中国,2012
王振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