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监督,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为了全面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防止行政和司法机关滥用其权力,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对国家机关实施的检查、调查、督促、纠正和处理活动。人大监督是国家根本制度的监督,是中国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理念的指引下,结合现实的需要,广东省人大逐渐加强监督,在促进依法行政、促进司法公正、丰富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内涵、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吕艳滨: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行政法教研室主任、教授,研究方向为行政法学、实证法学、信息法、司法制度、法治指数。
田禾: 江苏灌云人,生于四川成都。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主任,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兼任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安徽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顾问、广东省中山市地方立法咨询专家等职务。研究方向为刑法、实证法、刑事法治、司法制度、法治指数、亚洲法。出版著作有《透明政府:理念、方法与路径》《法治蓝皮书》《宁波经验》《司法透明国际比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