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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企业的模仿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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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大大激发了广东家族企业的创新积极性,“发展才是硬道理”“改革开放胆子要大一些,敢于试验,不能像小脚女人一样”等重要讲话为企业的创新提供了巨大的动力。1992~2008年,广东家族企业的技术创新主要采取了模仿创新模式。模仿创新是指通过学习模仿领先创新者的创新构思和行为,吸收其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引进、购买或破解创新者的创新技术或产品,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改进、完善和进一步开发产品的一大类创新活动(朱名宏,2007)。

模仿创新是企业获取竞争优势的有利手段。从经济理性的角度分析,它能够降低企业的研发成本和风险,缩短研发周期,探明研发方向,通常是后发企业追赶先发企业的一种有效途径,也是企业重要的学习机制之一。经济学家Mansfield对美国和日本企业模仿创新与率先创新的相对成本与耗时比较显示:美国企业模仿创新成本是率先创新成本的65%,所用时间是率先创新的70%;日本企业模仿创新成本是率先创新成本的50%,耗费时间前者是后者的72%;而且模仿创新的成功率高达87.5%,而率先创新的成功率则不足53%。

从制度约束的角度看,模仿创新是企业在市场经济制度不完善条件下的理性选择。Fershtman等(2010)研究发现,模仿在较弱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下创造了更多的消费者剩余和总剩余。模仿的方式可以通过形成技术与经验积累以形成再创新(Kale et al.,2007)。在1992~2007年这一阶段,广东家族企业在经济理性、资源禀赋和制度约束共同作用下普遍选择模仿创新作为跟进行业技术与产品前沿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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