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的《环境保护法》。以新环保法的颁布和实施为标志,中国环境法治的发展开始从强调“立法中心主义”向关注“民主立法与公众参与法律实施”的维度迈进;从侧重“环境管制主义”理念逻辑向“多元共治、社会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方式转变。新环保法的颁布将对中国的环境立法体系完善、环境执法方式转变,以及环境司法能力和水平的提升等诸多方面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为中国未来环境法治的发展发挥方向性的指引作用和提供基础性的制度保障作用。
社会主义法制,研究报告,中国,2015
刘洪岩: 刘洪岩,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