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评价机制与风险评价程序(或称逻辑过程)不同,前者是风险控制的规范,后者是质量控制的规范。完成一个项目的评估工作,需要遵循分析问题的一定“逻辑”和“程序”,也就是所谓的评估方法或模式,它可以提高评价质量,令评价结果更接近事实。要发挥评价导向作用,防止评价活动被操纵,实现风险防范的评价目标,也需要通过评价机制设计,深入部署危机管理策略,进行科学的制度安排。当前,有关风险评估技术及应用的研究已不少见,但有关风险评估机制(含风险评价制度与评价活动协调机制)的研究却被忽视,这很不应该,因为良好的评价制度与机制,是危机管理科学化的反映,也是当前社会风险防范的重要保证。
国家行政机关,突发事件,公共管理,安全评价,风险评价
朱正威: 0
1960年6月出生,上海人,管理学博士,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执行院长兼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社科基金学科项目(政治学组)专家、教育部公共管理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常务理事及教学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政治学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应急管理研究会副会长。任陕西省及西安市应急办专家组成员、西安地区反恐协调领导小组专家组顾问、陕西省新闻办专家组成员。主持完成多项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主持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省部级基金及地方政府委托项目3项。编写出版专著3部,发表论文50余篇。研究方向:公共安全与危机管理、政府效能建设。
肖群鹰: 福建泉州人,1975年11月出生,管理学博士。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博士后,华侨大学讲座学者、硕士生导师,武警工程大学军事与基础教育学院讲师,中国系统工程学会会员。主要从事社会风险评估、应急管理的教学与研究工作。主持和参与国家级课题、省部级课题十余项,出版专著2部、在国内外期刊上发表论文18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