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认为民间文化是历史的积淀和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基石,我国学界对民间文化保护的研究达到了一个崭新的境界,学界关于民间文化法律保护模式的探讨基本达成共识。研究和探讨民间文化及其保护的基本理论问题,总结其传承规律,寻求符合其内在发展规律的有效保护措施和方法,是民间文化保护实践提出的一项急迫任务。本文还从总体上介绍了民间文化保护规律。
苏喆: 1964年11月生,湖南娄底人。2006年被评为法学教授,2008年1月调入扬州大学法学院。担任江苏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法学会廉政法制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扬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法治现代化智库成员、江苏省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理事。主要从事民商法、知识产权法、环境法、文化传播法、民间文化法律保护和国际法方面的研究。在研项目有环境公益诉讼法律制度研究(扬州市检察机关部分干警参与);大型体育赛事中的法律问题研究(省级优势学科扬州大学法学和体育学交叉研究项目)。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一项,省级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两项、一般项目三项,获得商务部科研成果二等奖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