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对于地区主要污染物的总量控制或环境规制措施,至少在短期内还没有形成对企业生产率的激励效应,“节能减排”等规制措施只是政府强加给地方和企业的外部任务,没有形成地方或企业自觉的或“内部化”的行动;在保证生态环境压力不突破临界值的情况下,对于不同发展程度的地区急需建立差别化的环境规制措施,否则会制约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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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静: 安徽涡阳人,合肥工业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博士后,合肥工业大学环境与发展研究所所长。主要研究领域为资源和环境经济与收入分配等。目前已经在《世界经济》、《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财贸经济》、《经济社会体制比较》等国内著名杂志上发表文章20余篇。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和省部级项目10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