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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思想教育价值的主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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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立足于人的对象化的感性活动,明确指出“主体是人”,这里所指的作为主体的人是处在社会关系之中的现实的人,它是相对于客体即认识及实践活动的对象而言的,是在与客体的相互作用和相互比较中而获得自身的规定性,“对象如何对他来说成为他的对象,这取决于对象的性质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本质力量的性质……因为我的对象只能是我的一种本质力量的确证。”892835由于网络思想教育目的只有通过主客体关系的转化才能够实现,可见只有从主体与客体的相互关系中才能理解和把握主体这一概念。主体和客体这一相对应的范畴在人的一切社会实践活动中既相互联系和依赖,又相互约束和制约。作为新的生存境遇中的教育形式,对网络思想教育价值的主体和客体的特质及其关系的把握成为网络思想教育价值理论建构与实践推进的逻辑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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