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司法改革的先行试点市,上海检察机关在实行检察官员额制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以及实行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一系列涉及深层次体制问题上深入开展实践探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稳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总结上述实践,可以为细化后续工作,改革纵深推进提供有益的经验参考。
社会主义法制,研究报告,上海市,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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