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详细分析日本股份交换制度和股份转移制度的含义、性质、概念、程序、简易程序及其立法缺陷,并考察日本组建金融控股公司的实践,最后笔者提出应尽快修改我国公司法,导入股份交换和股份转移制度,丰富“组织再编”(重组)制度的法律体系,为组建我国的金融控股公司、防范金融风险,作出积极贡献。
公司重组,企业重组,公司收购,股权,收购监管
杨东: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日本一桥大学法学博士,商务部与日本国际协力机构中日经济法企业法合作项目研究员。本文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青年科学研究项目“组建金融控股公司法律问题研究”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