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以来,可信时间戳及电子证据固化业务(简称:TSA及TSA电子证据固化业务)作为版权自证和版权保护的一种新应用,逐步在深圳、广州等地得到推广,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本文通过摸清TSA及TSA电子证据固化业务在广东省的推广运营情况和司法实践现状,对广东省加快发展此项业务提供科学决策的依据,并探讨如何促使TSA及TSA电子证据固化业务在全省版权纠纷司法审判中的应用,为TSA及TSA电子证据固化业务发展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社会主义法制,研究报告,深圳市,2015
孟海: 孟海,深圳市版权协会副秘书长、法律顾问。
梁宝月: 梁宝月,深圳市版权协会法务部专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