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是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约束、处罚等一系列行政执法活动。《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相继施行对江苏省现有劳动关系的状态和模式产生了重要影响,也对劳动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通过江苏劳动监察法制状况的调研,发现了江苏劳动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最后提出了相应的法制完善建议。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研究报告,江苏省,2012
秦国荣: 南京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处处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陈将华: 江苏省南通市崇州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