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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风尚与当代湖北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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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一词含义丰富,历来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难有十分确定的统一定义。在我国,“文明”一词最早出自《易经》,“见龙在田,天下文明”(易·干·文言)。在现代汉语中,文明一般是指人类社会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从社会学意义上说,“文明”是一种社会进步的状态,与“野蛮”一词相对立。英语中的“文明”(civilization)一词源于拉丁文“civis”,意思是城市的居民,其本质含义为人民生活于城市和社会集团中的能力;引申后的意义是一种先进的社会和文化发展状态,以及达到这一状态的过程。

英国学者罗斯金指出:“文明就是要造就有修养的人。”从这层意义上来说,“文明湖北”可以理解为湖北人民在实现全面小康社会过程中的一种良好的生活方式、价值取向和精神状态。简单地说,就是要把荆楚儿女造就成有修养的人。

“修养”,《辞海》的解释是:“指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知识技能等方面,经过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所达到的一定水平。”旧指有涵养的待人处事态度。

文明的湖北人,或者叫“有修养的荆楚儿女”,其要求和表现应该是全方位的。如果要做一个综合评价体系,将会是非常复杂的。“窥一斑而知全豹”,以是否形成“敬老风尚”作为衡量文明的尺度,简单易行,又无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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