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税费改革只是破了新的历史时期农村改革的题,更艰难的改革还在后头。农村税费改革的成功与否,将取决于一系列配套性的改革。如果与农村税费改革相关的许多重要方面仍沿袭旧的体制,那么,要么农村税费改革难以为继,加重农民负担现象反弹;要么在正常体制之外又会生长出新的问题,使税费改革本身的成效大打折扣。所以,应当在重视农村税费改革的同时,将与之相配套的一系列改革提上议事日程。以税费改革作为突破口,系统地对农村各项经济体制、社会体制进行改革,这样不仅会使税费改革真正取得成效,而且将建立起符合现代社会要求的新的农村经济、社会体制。
邹农俭: 江苏无锡人,男,1957年6月生,1983年毕业于南京大学历史系,1998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法学博士学位。1983年进入江苏省社会科学院从事研究工作。1990年7月起任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曾任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第三、四届学术委员会委员。1998年评为研究员。1999年6月调入南京师范大学。2002年9月至2003年4月在美国伯克利加州大学作高级访问学者。现任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研究所所长。主要兼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兼职教授,江苏社会学会副会长。主要研究方向:当代中国农村经济与社会。至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著作中有7部获省部级以上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