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苏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在2015年建成“全国法治建设先导区”的重要目标。在这一目标的指引下,2012年的江苏法治建设在地方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廉洁司法和法治文化建设等方面成效显著,法治指标体系更加完善,法治考评措施更加规范,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分解、责任更加具体。2013年的江苏法治建设将延续实践中的有效经验和做法,在地方立法质量提升、法治政府考评、司法公信力增强、法治惠民工程健全等方面值得期待。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研究报告,江苏省,2013
南京师范大学江苏法治发展研究院: 执笔人:倪斐,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研究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