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苏法院在深化能动司法的实践、切实履行司法审判职责、创新执行公正的制度机制、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和落实司法工作这五个方面做了许多重要的工作,并因此推进江苏法院工作的整体发展,为江苏法院深入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参与并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研究报告,江苏省,2013
陈飞翔: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
方乐: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