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是基层检察机关处理大量轻微刑事案件的重要一环,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的实践为分析样本,和解案件适用范围不明确与和解的难度加大,乃是造成当前基层人民检察院刑事和解案件数量下降的主要原因,而刑事和解风险评估机制的缺失和检察机关自由裁量权受到质疑,也影响着刑事和解制度绩效的发挥,因此,检察机关应该以告知程序、调查程序、风险评估程序与监督程序降低刑事和解实践的难度,增加刑事和解实践的有效性。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研究报告,江苏省,2013
陈玲伟: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姜涛: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安康市瓦铺村扶贫工作队队长,研究方向为中小企业产业经济、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