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法衔接”是完善国家权力运行机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需要。目前,河南省“两法衔接”存在制度创设模式混乱、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界限模糊、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制裁严厉性倒挂、对行政执法机关主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缺位等问题,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完善和改进:制定专门规范“两法衔接”的法律以终结法律依据混乱的局面;及时颁行刑事司法解释,明晰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的界限;“两法衔接”应以强化对行政处罚案件的监督为切入路径,以打造执法共享信息平台为技术支撑;完善以检察院为主体的统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两法衔接”机制。